文章出處:http://tw.myblog.yahoo.com/jw!bpHDQB2EFRnegAIsVK0AO9OLex4-/article?mid=2&l=f&fid=6
全文大綱:(轉貼與改寫) 寫給巴菲特波克夏公司的一封信03。
正文:價值投資人應該恆久彌新的投資理念。
7.我們很謹慎地利用融資,並且當我們真的得借貸時,我們總試圖以長期固定利率的型態組織我們的負債。與可能對我們資產負債表造成高度槓桿的投資機會相比,我們更可能會拒絕的是那種僅僅看似吸引人的投資機會。這樣的保守原則對我們並非有利,但顧慮到我們對於被保險人、放款人以及許多將自己大半畢生心血交付給我們的股票持有人有道義及法律上的責任,這樣的作法卻能使我們感到安心。(誠如一位Indianapolis “ 500” 獲勝的玩家所言:想要完成比賽獲得第一名,首先得先完成比賽)
查理跟我所運用的財務計算,絕對不會犧牲我們一夜好眠只為了換取一丁點額外的報償。我相信不須要為了追求我的親友們沒有或不需要的東西,而讓他們涉足不必要的風險。
獨立思考1: